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內容提示:

政策依據和適用範圍

遵循原則和管理部門職責

資金來源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與發放

管理規定

(一)政策依據和適用範圍

1.政策依據。本省城鄉居民、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

2.適用範圍。凡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村民,除本辦法有特別規定的外,均可享受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二) 遵循原則和管理部門職責

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下列原則:

(1) 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則;

(2) 公開、公平、真實的原則;

(3) 國家保障與社會扶助結合的原則;

(4) 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

2. 管理部門職責

(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財政、統計、物價、審計、和人事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2)縣(市、區)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

(3)居(村)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承擔有關管理、服務工作。

(4) 財政、審計部門依法監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資金來源

1.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各級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實行財政專戶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付,實行財政分級負擔:在縣(市),由縣(市)、鎮(鄉)財政分擔;在設區的市,由市、區、鎮(鄉)財政分擔。

省級財政對確有困難的地方,酌情提供適當的財政補助。

2.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由民政部門接收並全部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四)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

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

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后公布執行。

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適時的調整。

3.本辦法所稱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但以下各項不予計入:

(1) 優撫對象及政府給予特殊照顧的其他人員所享受的待遇;

(2) 政府、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對工作、學習優秀者頒發的非

報酬性獎勵;

(3)因勞動合同終止(包括解除),職工依照國家和本省規定所獲得的、生活補助費或一次性安置費;

(4)喪葬費、撫恤金;

(5)中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6) 經省民政部門確認的其他特殊收入。

家庭成員向非共同生活的親屬依法支出費、撫養費或費的,支出的部分在計算家庭收入時相應減去。

4.被贍養人、被撫養人或被扶養人不與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共同生活的,其贍養費、撫養費或扶養費收入,按贍養(撫養、扶養)協議或有關所規定的數額計算;無協議或法律文書規定的,或協議規定數額明顯偏低的,按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的支付能力推算,具體辦法由省民政部門制定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后執行。

實際支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或扶養費高於前項規定的,按實際支付的數額計算。

(五)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與發放

1.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提出申請當月前連續6個月內的家庭收入總和計算家庭收入;村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申請前12個月內的家庭收入總和計算家庭收入。

2.居民、村民的儲蓄及其他金融性財產,按居民、村民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之日的實際價值計算,一律作為家庭收入,不受上述第1項規定限制。但該部分財產或其中的一部分如來源於上述第(四)條第3項(1)至(6)目所列收入,則應當按第3項的規定減去不應當計算為家庭收入的部分。

3.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應當由戶主向其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書面提出。

4.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核查,並委託申請人所在居(村)民委員會公布申請人名單,徵求群眾意見。申請人名單的公布期不得少於7日。

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工作,並將申請人名單、核查意見和材料以及有關群眾意見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5.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在收到報送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應當批准給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有就業能力的成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不自食其力的;

(2)家庭擁有閑置的生產性設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的非生產性設施、物品,按變現後計算,人均值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以上的;

(3) 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函告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由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委託居(村)民委員會公布准予救助的家庭(下稱救助對象)名單。

7.救助對象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數額,按其家庭人均收入

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間的差額確定。

8.最低生活保障金以現金形式發放;根據救助對象的情形和意願,也可以發放實物。

最低生活保障金由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或受其委託的居(村)民委員會按每雙月發放一次,在農村交通不便地區可按每季度發放一次。救助對象自行領取的,應當按月發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從批準的當月起計發。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發。

(六)管理規定

1.救助對象其家庭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5日內報告所在的居(村)民委員會,由居(村)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管理審批機關應當按照上述第(五)條第4項規定的程序和期限,進行核查、審批,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對救助對象的家庭收入情況定期進行核查,及時了解、掌握其家庭收入的變動情況。

2.救助對象其家庭戶籍地發生變動的,應當持原戶籍地管理審批機關出具的證明,到現戶籍地管理審批機關辦理救助手續。現戶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原戶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一致的,按現戶籍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續。

3.有正常勞動能力但尚未參加工作、生產的居民、村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村)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

4.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措施,對救助對象在就醫、就學、居住等方面的有關費用給予減免照顧,並對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給予就業扶持,鼓勵其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自救。

(七)法律責任

1.從事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門、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批評教育並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本辦法規定的核查、審批工作中,有意隱瞞或歪曲事實,或者違反公開原則,不接受群眾監督的;

(2)擅自改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發放數額的;

(3)貪污、挪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有其他侵害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權利或國家利益的行為的。

2.救助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並追回其冒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1)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2)家庭人均收入增加,應當辦理停發、減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續,但不按規定申報收入變化的情況,繼續享受原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撫養或扶養義務,使被贍養人、被撫養人或被扶養人的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扶養費;最低生活保障金已被領取的,應當追回;不能追回的,責令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償還。

3.居民、村民認為縣(市、區)民政部門的下列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1) 不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減發、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 給予行政處罰的。

居民、村民認為縣(市、區)民政部門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

其合法權益的,或認為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及受其委託的居(村)民委員會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詳見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131號(2001年8月15日)]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自行創業圓夢,究竟要付出多少成本? 最基本的房租、水電、人事等等..費用,搞得你頭昏眼花!

想知道哪裡可以借租商業登記地址,幫你省下更多不必要的支出

提供全方面的服務,一手包辦租工商地址租公司地址虛擬地址出租租營業登記地址代辦公司設立等一條龍作業。

只要借址登記,就能成立公司,有效控制成本,提供虛擬地址出租租工商地址服務,在最短時間開張營業

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渠道

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渠道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后,由當地政府公布具體實施辦法,並報上級政府和民政部門備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資金,按財政分灶吃飯、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當地政府自行籌集解決。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苦苦尋覓好工作嗎? 選擇優質人力仲介,幫您媒合適任的工作環境!

優良外勞仲介很難挑? 五大重點教你輕鬆找仲介!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強領導

加強領導

省政府成立”江蘇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省長任組長,民政廳、財政廳、計經委、勞動廳、統計局、糧食局、公安廳、人事廳、物價局、工商局、教委、衛生廳、工會等部門參加,負責對全省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並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后實施。

[詳見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在省轄市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1996年10月15日蘇政發[1996]128號)]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祖傳技藝逐漸流失,想知道哪裡還有手工刻印章?    

想知道印章是怎麼製作的嗎?公司印章橡皮印章連續印章卡通印章,各製印章製作流程大公開!

新生的喜悅,人生只有一顆臍帶印章,該選擇什麼材質製作才能得以保存呢?

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實行範圍

實施範圍

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其戶籍所在的縣(市)或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村民,除本辦法有特別規定的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奢華精品「萬寶龍」的錶,究竟值不值得買?帶你來解析萬寶龍價格的祕密

想知道萬寶龍男錶萬寶龍女錶在市場上保值性如何?

帶您來看勞力士橡膠錶帶萬寶龍皮件更換教學 !

最低生活保障原則

最低生活保障原則

1、 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則;

2、 公開、公平、真實原則;

3、 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的原則;

4、 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各縣市哪裡可購買消防署認証核可的消防水帶呢?相關資訊一覽表!

帶您認識消防知識-消防水帶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清潔保養延長壽命?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學測算,合理確定標準

科學測算,合理確定標準

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對嚴重虧損企業職工、城市貧困居民、農村貧困戶等,以家庭為單位,分門別類,開展專項。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當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和保障標準。保障標準要與毗鄰地區相銜接,差距不宜過大,不搞攀比,並隨經濟發展、人均收入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堅持公開、平等、民主原則,做到保障對象、保障資金、保障標準三公開。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焦點人物相關報導】

郭台銘轉述媽祖託夢叫我出來選!解密「郭台銘為何非要請示慈惠宮」?

如果郭台銘真的去選總統,鴻海會怎麼樣?

預測2020總統大選!最新民調出爐!

角逐2020總統大選藍綠白之爭知名命理師告訴你誰最有希望?

想知道郭台銘的崛起與商業戰爭嗎?更多資訊彙整懶人包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範圍和標準

保障對象和辦法

1. 凡我省省轄市市區享受國家定價糧油供應的非農業戶口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為保障對象。

2. 家庭收入計算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婚姻法》、《》規定的有、關係的所有成員。家庭收入的計算,應包括家庭成員除撫恤金外的各種收入。

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發放採取補差法,即在保障對象原有收入基礎上補足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屬於保障對象的單位人員和70歲以上的老齡人適當提高保障標準,一般可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基礎上提高10%-20%。保障資金實行按月發放。

4. 保障資金的申領,有在職人員的家庭,由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核實。無在職人員的家庭和民政救濟對象,向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居委會、管段民警和街道辦事處審核, 報區民政局批准,市民政局備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發放。

5. 加強對保障資金的管理。各有關單位對保障對象要登記造冊分類管理,併發放專門的”救濟證”,申領保障資金的家庭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冒領或重領保障資金。發放保障資金要張榜公布,堅持政策公開、對象公開、金額公開,並接受有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保障對象要實行定期檢查複核。民政部門負責的救濟對象一般每年複核一次,其他保障對象一般每季度複核一次。經複核不符合保障條件,應立即停止保障資金髮放。嚴禁挪用、拖延和剋扣保障資金,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想知道最新即時報導,最夯網路話題嗎?  

民生頭條帶您來看更多頭條新聞

不論是各國時事議題、網路線上直播話題、天氣變化風向節目、知名社群話題,都在民生頭條共享優質新聞

民生頭條中時工商旺報中天中視,皆被評比具有公信力的新聞媒體

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生活保障

內容提示:

實施基本生活保障辦法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一) 實施基本生活保障辦法。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範圍內,由各地行署、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保障時間最長為2年。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在協議期的,可將其在協議內應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費用餘額(指企業主管部門、社會籌集部分和同級財政給予的適當補助),作為補助企業經濟補償金,一次性發給下崗職工。下崗職工在協議期滿后,應依法解除勞動關係。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所需資金,通過多渠道辦法籌集,以企業自籌為主,企業主管部門、社會籌集部分和同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具體籌集辦法和發放標準,由各地行署、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二)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期滿后,仍未就業的人員,凡參加了的,按《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未參加失業保險並符合條件的,按《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建立和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閩政[1997]47號)文件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詳見福建省 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1999年8月4日閩政[1999]22號)]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在找尋活動舞台搭建,會場佈置規劃嗎?

這裡有一流施工團隊,專業活動布置公司!

分享更多舞台背板搭建案例,有創新造型TRUSS會展活動企劃

提供各類商展、私人活動道具製作以及攝影器材租借,燈光音響租借服務!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義

意義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為救濟幫助難以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會最困難成員而實行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是對傳統社會救濟工作的改革,是一件投入少、影響大、效果好、得民心的實事,對於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安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級政府要進行研究部署,組織協調民政、、財政、工會、體改、農經、統計等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精選推薦文章】

※網美指壓按摩初體驗,評選桃園CP值爆表養生館!

※推薦桃園泰式按摩,全身油壓按摩舒壓按摩,中壢按摩行情一覽表!

※不必出國就能享受正宗泰式按摩桃園按摩平價給您奢華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確定與發放

——————————————————————————–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確定與發放

1、 救助對象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數額,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間的差額確定。

2、 最低生活保障金以現金形式發放;根據救助對象的情形和意願,也可以發放實物。

最低生活保障金由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或受其委託的居(村)民委員會按每雙月發放一次,在農村交通不便地區可按每季度發放一次。救助對象自行領取的,應當按月發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從批準的當月起計發。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發。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智慧財產權精選文章推薦】

大陸商標申請商標品牌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大陸專利申請商標品牌申請流程? 

大陸申請專利有哪些潛規則?

歐盟專利申請領證程序為何?

台商新南向,東協商標專利將是一大挑戰

更多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實例分享